母婴店主须知:关于特殊医学婴幼儿配方奶粉是否可以在母婴门店销售的问题?

近日,有不少企业和门店不断询问特殊配方奶粉能否在母婴店上架销售的问题。同时,笔者在走访市场中发现,其实不少特医婴幼儿奶粉已经在很多门店和超市销售。

对此,笔者和采访了一家特医食品企业,企业营销负责人表示,公司的产品已经在母婴门店上架1000多个母婴终端,正准备在全国逐步铺开市场。对特医食品在门店渠道中有没有特殊要求,该公司销售负责人表示,门店有需求,消费者有需求,其它问题他不关注。

针对这个现状,笔者随机走访了一家销售特医食品的门店。服务员告诉笔者,某款特医婴幼儿奶粉有明显改善小孩湿疹过敏的功能,门店很多孩子都在吃这个产品。当笔者表示自己是自媒体采访时,服务员马上改口,说这个产品只是展示,自己门店并不销售,如果消费者需要购买,门店可以联系厂家。

可见,门店是意识到自己在打擦边球的,知道自己并不具备销售特殊医学婴幼儿奶粉的资质。

针对市场现状,笔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文件和资料,综合了一些权威专家的说法,我们将特医婴幼儿奶粉的解读总结如下:

特殊医学婴幼儿奶粉属于保健特殊医学食品范畴,这是处于食品和药品的中间地带,理论上销售渠道多数是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药店。

保健特医食品生产和销售均需要取得相关认证,当前生产认证执行比较健全,销售认证工作执行参差不齐。

取得普通《食品经营许可》的母婴门店和超市,不可销售特殊医学婴幼儿奶粉。如要销售,须取得相关许可。

在电商销售上,理论上网络销售主体也必须取得相关销售资质,否则属于违法。

针对跨境购进入的特医食品,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监管条文。

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特殊医学婴幼儿奶粉,虽然不能替代药品,但是具备一定的医学显著功能,理论上可以在不同经营场所说明产品特点,但不能夸大。

特医食品不是药品,并不在医院的诊疗目录之内,医生不能通过开处方方式销售产品,只能通过推荐的方式来推荐特医产品。开处方销售属于违法。

特医食品在中国销售的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各个省份有不同的管理办法。

笔者注意到,不少特殊医学婴幼儿奶粉企业正在泛化自己的销售边界,企图以非特医食品的形象在市场上和普通食品博弈。

中国乳业俱乐部创始人,北京普天盛道咨询有限公司雷永军先生表示:“从营养角度讲,普通奶粉和特医奶粉差异不大,但是从销售渠道角度讲,不少特医食品的确是踩在红线上发展,存在和普通奶粉在母婴店竞争的态势。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从渠道上取得政策突破,不然企业和门店都存在违规风险。”

中国经济网舆情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共监测到特医食品相关纸媒报道1974条,新闻网站文章7488篇,移动端文章3464篇,微信公众号文章7759篇,微博原发、转发2.2万余条,博客69篇,论坛发帖286条。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河北、江苏等地区相关舆情热度较高。

可见,特医食品正在成为市场关注热点。截至2020年5月13日,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有48个。其中,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儿童的有29个,包括无乳糖配方6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5个、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3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1个、婴儿营养补充剂3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1个。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有19个,包括全营养配方15个、非全营养配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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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殊配方奶粉 特制奶粉 母婴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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