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2年深入推进“双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是贯穿今年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主线,教育工作要聚焦这条主线,作出实质性的贡献。2022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1.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出台《直属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开展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汇聚形成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喜迎党的二十大浓厚氛围。巩固拓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党的历史和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伟大建党精神研究重大专项,深化“四史”教育。

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启动实施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布局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推出一批重大研究成果,推进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设。

2.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部党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持续开展直属机关“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分类指导推进直属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构建高质量高校党建工作体系,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指导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举办全国高校书记校长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实现全国公办本科高校书记校长全覆盖轮训。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实施院(系)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质量攻坚计划、大学生党支部书记骨干培养计划,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调研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章程。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能力和效果。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40周年纪念活动。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直属机关和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指导高校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强化保密宣传教育。深化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优化教育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等流程机制。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要求,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直属机关“三评一赛”,清理规范直属单位对外合作,从严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警示作用。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健全巡视整改促进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5.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

通过编写辅导读本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召开部署工作会议,推动各地将规划落实到本地区教育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制定实施分工方案,强化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作用,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十四五”规划纲要教育领域工程项目台账,逐项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调度。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评估。印发实施《关于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指导意见》。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和系统谋划,开展有组织的重大教育科研。

6.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坚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坚持优化增效、补短扬长,新增教育投入更多用于薄弱环节,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国家层面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地方提高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指导各省(区、市)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推动各地严格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职业教育按专业大类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加强财政教育投入和预算支出进度监测监督。完善教育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全面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精准资助,推进资助育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

7.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直属系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正职和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优配强直属系统领导班子。加大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做实做细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关心关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深入推进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二、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8.深入推进“双减”

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中之重,巩固成果、健全机制、扫除盲点、提升水平、维护稳定、强化督导。完善部际专门协调机制,推动各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指导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加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抓好执法巡查。针对一些监管盲点,开展系统调研,指导各地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严格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建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专家委员会。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推介。利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持续跟踪监测相关指标数据。

9.全面推动学校思政课建设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召开“大思政课”建设推进会,实施“大思政课”建设方案。重点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设立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全国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建好高校思政课教学创新中心。研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统筹推进本硕博、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思政课一体化基地,研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会同中央宣传部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会,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管理水平。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能力提升攻坚计划,“一校一策”推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研修基地建设,办好“周末理论大讲堂”、骨干教师研修班,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帮扶机制。分专业大类深入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建设,举办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中职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继续开展各类示范培训,提高中小学德育队伍专业能力。

10.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全面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三级网络思政体系运行机制。推进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实现对1000所左右高校有效覆盖。持续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高校辅导员配备需求,加强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精准赋能平台建设。开展“青春使命”“技能成才强国有我”“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系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五老”优势,继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读懂中国”活动。

1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和体教融合改革发展行动计划,举办首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筹备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办好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和晋江第18届世界中学生夏季运动会。启动实施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健康中国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强化高校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比2021年下降0.5到1个百分点。实施全国健康学校和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计划。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强化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启动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改革。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指导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开展工作,持续开展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做好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

12.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

总结《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实施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和高校健全教材领导和工作机制。印发教材工作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印发修订后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启动各学科教材编修。完成中等职业学校三科统编教材和数学等七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编审,于2022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修订已出版相关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完成在编在审马工程重点教材。实施《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重点教材建设推进方案》,启动第一批新教材的编写、遴选、修订。推进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各学科重要论述摘编编写。推进首批9种中国经济学教材编写,启动中国新闻学、中国法学教材编写,加快建设一批原创性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出台“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规划,遴选建设一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全面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严格教材审核把关,加强数字教材建设与管理。完善中小学地方课程管理制度。加强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遴选确定一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启动研制新时代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

13.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族班专项计划精准度契合度。继续实施新疆班西藏班校园足球融合赛事。开展“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

14.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

研制国家语言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指导普通话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实施“一地一策”。加强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办好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加强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建设。加强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实施《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推进语言文字人才队伍、科研机构、语言学学科建设。印发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国际合作交流文件。编制实施《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完善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出台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交流会。研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修订出台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总结推广第一批实验区成果,遴选建立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充分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改革作用。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建立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的有效机制。

16.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

研制教育系统乡村振兴指导性文件,贯穿打通县域基础教育、市域职业教育和省域高等教育,形成具有教育特色、发挥教育优势的乡村振兴工作法。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更好发挥农村中小学的教育中心、文化中心作用。扩大实施中小学银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做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职、普高工作。做好直属高校定点帮扶,培育一批精准帮扶典型项目和创新试验项目,探索在乡村振兴领域建立成果转化平台。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完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引导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主动对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引领作用,助力培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17.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

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各地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指导各地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研制加强专门教育管理办法。

18.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行业性大学生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推动优化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考时间安排。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和优秀教材。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

四、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19. 加快培养、引进国家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积极参与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印发《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实施基础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条件等专项建设行动。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选拔培养机制,加大强基计划实施力度,支持实施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研制《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启动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工程技术和国防科技人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修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实施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加强人才国际交流。

20.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坚持“四个面向”,组织大任务、建设大平台、组建大团队。主动与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和骨干企业对接,共同凝练科学技术问题,组织重大攻关任务。加快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的建设培育,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建设首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与地方成立联合创新中心、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支持战略科技人才和领军人才为首席科学家组织大团队,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提升高校创新开放合作水平,支持高校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推进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建设,积累总结试点经验。优化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结构体系。启动建设社科创新团队。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强科研伦理规范和监管,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21.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引导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培育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整合优质高职资源设立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印发新版专业简介和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实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实习管理。发展中国特色学徒制,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实施先进制造业现场工程师培养专项计划,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紧缺领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社会环境。

22.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布实施新一版学科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批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管理办法,试点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和改进科学教育、工程教育,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推动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高端医疗装备工程实践创新教学中心,推进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布局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研制《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

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攻坚行动,打造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西三角”,实施“慕课西部行计划”2.0,精准实施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发挥四方联动机制作用,纵深推进部省合建工作。加强部部共建合作,启动省部共建2.0。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办好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召开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全体会议。组建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合理确定高校办学规模和结构,加强高校异地办学等机构规范管理。

23.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

扎根中国大地、瞄准世界一流,引导建设高校强化学科重点建设,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基础学科深化行动。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综合优势的建设高校赋予一定建设自主权,探索分类特色发展模式。开展教育部与各省(区、市)新一轮“双一流”重点共建,加大统筹协调,支持各高校“双一流”建设。

24.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对直属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修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和办学基本条件要求、校外教学点及社会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和国家学分银行研究与实践。制订自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推进自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持续开展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推介共享行动。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行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坚决推进“破五唯”,落实部门、部内、地方、高校工作清单,加强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研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南》《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指南》。落实哲学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等文件,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评价导向。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

26.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中考改革、推动各省(区、市)全面推进招生录取综合改革,加快实现省级统一命题,继续组织开展中考命题评估。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指导有关省份因地制宜出台改革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深入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提高艺术体育人才选拔水平和质量。深入实施“高考、研考护航行动”,平稳有序做好高考、研考组织工作。

27.推动区域教育创新发展

深化“四点一线一面”,强化统筹,提升区域办学水平和服务创新能力。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重点推进首批疏解项目选址、经费支持。做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发布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数。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教育协同发展。积极落实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支持高起点新机制创建高水平大学及办学合作。推动新时代教育服务东北振兴取得新成效。推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推进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

28.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

强化需求牵引,深化融合、创新赋能、应用驱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数字资源供给模式,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深化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应用,发挥国家电视空中课堂频道作用,探索大中小学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建设国家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指导推进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试点示范,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健全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建立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进校园审核制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

2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审议,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推动终身学习法、教育法典化立法研究,继续实施规章建设行动计划。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会同相关部门研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指导意见,推动学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探索在高校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编制教育部权责清单,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研制《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办法》。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落实统计督查整改任务,深入推进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强统计数据治理,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推动高校章程修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落实落地。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30.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指导各地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继续把“双减”“两个只增不减”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情况作为评价重点。稳步推进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召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结大会,认定一批“优质均衡”县(市、区)。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开展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办法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办法,启动第四轮职业院校评估。修订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法,研制“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做好年度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工作。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建设,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探索开展质量监测预警。支持专业机构做好本科专业认证。发布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学科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督导。研制高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减轻高校负担。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探索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做好PISA2022正式测试。

31.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发挥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举措,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加快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研制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管理办法,维护教育公益属性,研制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的指导文件,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

32.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

举办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同东盟职业教育、学历互认等合作,建立中国—东盟教育高官磋商机制,办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实施“未来非洲—中非职业教育合作计划”,举办国际性职业教育大会,主办金砖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建立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和举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推进“鲁班工坊”建设。加强对欧高层次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做实做细与俄乌等国留学生交流,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开展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地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深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工作机制。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改革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培养机制,推进来华留学生国情教育教材和课程建设。发布实施《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启用外籍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和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履行教育管治主体责任,支持并推动内地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赴香港举办内地课程学校,探索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巩固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平台,完善港澳台学生培养管理工作。推进海外中国学校试点建设。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战略合作,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持续做好国际组织人才推送工作,探索开展围绕开放科学的国际合作,继续办好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等。

六、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3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

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落实《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选树宣传教师典型,持续做好师德教育。做好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总结推广,完成第二批创建。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通报师德违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案例指导制度。

34.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

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验区,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实施中小学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统筹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加强对课程教材方面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设立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

35.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

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推动各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强工资待遇保障,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严控进校园事项,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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