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投诉杂货店卖露骨玩具,商家承诺不再上架!

长春一商场的杂货店内出现露骨玩具,这让带着孩子来逛街的市民感到气愤和无奈,通过媒体报道后该商品已下架。

有律师认为,在杂货店售卖这种玩具,也并未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商家很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

据二三里资讯报道,2日晚,长春市民刘先生带着家人和孩子在朝阳区一家商场内逛街,逛到一家杂货店时,发现这款“情趣发条人偶玩具”,售价19元,在包装上用英文标着“发条”“成人”等字样。

“我拍了几张这个玩具的照片,可以说尺度比较大,非常露骨。”刘先生说,这类玩具成年人看到都会有些无法接受,而现在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摆在繁华的商场店铺内,无论大人小孩经过时都能看到,实在有些不应该。

在社交平台上,很多顾客对该店铺这样评价道:“东西小巧、新奇、有个性”“每次来都要逛一逛”。

家长投诉杂货店卖露骨玩具,商家承诺不再上架!

公开资料显示,该商场集美食、展演、夜市、文创等业态于一体,是长春市的网红打卡地。

11月4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就此情况联系了商场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已沟通商家,“现在已经下架了,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卖了。”

为什么会摆放售卖这种玩具?事后怎么处理的?该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称,他们接到相关反映后,已经第一时间将该商品下架,对涉事店铺下发了处理公告函,并对商场所有项目、零售类店铺进行了清查。据了解,商家售卖该玩具的想法可能是出于有趣、整蛊,这家杂货店属于品牌实体店,在其他城市也有分店。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售卖这种玩具并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在杂货店售卖该种玩具,也未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因此商家很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对此需要公安部门对此进行认定。

此外,律师表示,商场作为管理者,应当审核商家的经营范围,以及销售的商品是否合法,如果商场没有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生产销售假冒的“汪汪队”玩具,玩具厂老板被处罚300万元

11-08

10月31日!中国玩协潮流和收藏玩具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11-07

批发市场没落,玩具批发渠道还有出路吗?

11-06

澄海区政府召开澄海《玩具创意产业发展行动纲要》专题研讨会

11-05

这家玩具大厂业务全线下跌,利润却还有增长~

11-04

标签:玩具
热点招商类目
奶粉
辅食
奶瓶
纸尿裤
洗护
首页联系客服关于我们
全球婴童网-母婴用品行业门户平台,助力行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190
取消
  • 搜产品
  • 搜品牌
  • 搜企业
产品分类查找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大类
小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机构
大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