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国标新规定 7岁以下儿童服饰头颈部不能有绳带
-
2016-03-30 17:11 来源于:钱江晚报
今年6月1日,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开始实施。
其中明确规定: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将不能有任何绳带。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质监局了解到,尽管新标准还未正式实施,但相应的普及工作已经开始。
金华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处工作人员李震成说,童装上的绳带能起到装饰和调解松紧的作用,但婴幼儿行为能力弱,很容易造成隐患。
另外,针对童装,新标准还在化学安全方面新增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并增强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的不同,新标准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还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
新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判别服装质量了。
不过,新标准有2年的实施过渡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
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
《儿童推车综合评价团体标准》制定正式启动
手推车,婴儿推车,婴儿手推车 04-17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政策法规 02-06
-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条例修订版12月起实施,实行“双罚制”
政策法规,乳企 12-03
-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应按要求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政策法规,辅食,婴儿辅食 11-25
-
婴幼儿配方奶粉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孩子们的食品将越来越安全
奶粉,奶粉安全问题 10-08
取消
- 搜产品
- 搜品牌
- 搜企业
产品分类查找
-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
大类
-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