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索赔改判无罪 是堂法治公开课

4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此前因与奶粉企业交涉赔偿问题,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回顾“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8年郭利两岁多女儿长期食用“美国施恩婴幼儿奶粉”,体检时发现肾脏受损。2009年6月13日,郭利与施恩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获偿40万元后,郭又提出300万元赔偿要求。涉事公司不满报警,2010年1月,郭利被广东潮安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后的二审和再审,均维持一审有罪判决。

此前,司法界看来,郭利的行为是想以孩子健康为要挟获取更多的非法财务,并且狮子大张口。在这种思维下,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施恩公司倒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司法界的这种判断或许有法律条文支撑,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民众的情感。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本就有一道不平等的沟壑,想维权注定要付出百倍的艰辛。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对于此类情况,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损失3倍的赔偿金。郭利的幼儿健康受损,就治疗等费用浮动而有所加码,也不能随意归入“离谱”。

司法部门对于案件审理,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义;同时,要兼顾社会普遍正义。这体现了德治的要求,也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是讲政治的表现。人情也是德治应有之义。因此,当法槌敲响,郭利恢复无罪之日,恰恰也是司法纠错之时,更是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有机结合,实现了公平正义的最大化。

现在国内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甚至不敢维权,这背后的原因有不少,比如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渠道不畅等等,而司法机关不支持消费者维权,更会导致消费者噤若寒蝉。鼓励与激励消费者维权,就要从一起起的消费纠纷类案件中,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然,为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法治并非顾了民意就要放弃商家利益,而是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在法理情之间取得最大公约数,促使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的权威,确保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三聚氰胺事件已过数十年 为何对国产奶粉仍有偏见

12-25

农业农村部:乳品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连续9年百分之百

12-03

农业农村部:我国奶制品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合格率连续十年保持在100%

11-17

国内奶业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连续10年零检出!!

07-16

躲过三聚氰胺的两个奶粉品牌:飞鹤是怎么甩开贝因美100亿的距离

07-08

标签:三聚氰胺
热点招商类目
奶粉
辅食
奶瓶
纸尿裤
洗护
首页联系客服关于我们
全球婴童网-母婴用品行业门户平台,助力行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190
取消
  • 搜产品
  • 搜品牌
  • 搜企业
产品分类查找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大类
小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行业 食品 服饰 寝居 用品 童车 孕妇 玩具 洗护 学习 机构
大类
地区 北京 上海 重庆 天津 广东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