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透明质酸钠拟扩大使用范围至乳制品、饮料等,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9月3日,国家风险评估中心消息:新食品原料透明质酸钠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日。

新食品原料-透明质酸钠拟扩大使用范围至乳制品、饮料等,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透明质酸钠是以葡萄糖、酵母粉、蛋白胨等为培养基,由马链球菌兽疫亚种(Streptococus equi subsp.zooepidemicus)经发酵生产而成,是由D-葡糖醛酸和N-乙酰基-D-氨基葡萄糖双糖单位构成的糖胺聚糖的钠盐,是一种直链大分子多糖。

据庶正康讯了解,我国于2008年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保健食品原料。目前透明质酸钠以及以其为主要成分的产品在日本、韩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巴西被允许添加在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中。基于在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批准使用情况,本产品申请扩大使用范围为乳及乳制品,饮料类,酒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透明质酸钠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 当按照公告内容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新食品原料-透明质酸钠拟扩大使用范围至乳制品、饮料等,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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