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44批次儿童车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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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5 13:30 来源于:亲贝网
亲贝网讯 4月13日消息,近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第1批缺陷商品名单及其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公告,结果显示,认定其中476款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其中,儿童车类有44批次抽检不合格,其中凤凰、富旺、酷宝、鑫贝、宝乐堡等上黑榜。
为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职能,规范流通领域缺陷商品的认定工作,强化商品的安全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空调器等28类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评估,认定了第一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并依据以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空调器等28类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评估,认定了第一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并依据以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2016年度流通领域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予以对照,认定其中476款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2015、2016年度流通领域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予以对照,认定其中476款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据亲贝网了解,本次44批次儿童车类抽检不合格中,这些商品存在缺陷指标问题,主要表现为危险夹缝、燃烧性能、机械强度和安全带扣的强度等。其中标称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凤凰儿童自行车不合格;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稔海富旺玩具厂生产的富旺婴儿学步车不合格;标称精灵世纪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酷宝儿童学步车和儿童推车不合格;标称深圳市爱贝比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贝婴儿推车不合格;标称广东宝乐堡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乐堡三轮车2111#和儿童推车不合格。
相关经营者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所经营的与本公告名单中同商标同规格型号商品的名称、数量、货值,已采取的警示消费者具体措施,所拟定的处理、召回缺陷商品等方案以书面方式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销售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所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者应当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实施召回的,应当及时报告召回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包括处理的不合格商品名称、对应的检验报告号,处理的商品数量、货值,处理的措施,处理方式和处理日期等)。对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相关数据资料、改正情况及处理结果,并且消除危害或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据《行政处罚法》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对隐瞒不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报告的,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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